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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科工集团徐东地区职工食堂招租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来源:中铁科工集团 时间:2019-03-14 浏览量:1431

 中铁科工集团徐东地区职工食堂招租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中铁科工集团徐东地区职工食堂招租项目。

    (1)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45号中铁科工集团院内职工食堂。

    (2)基本概况:食堂总面积457.23㎡,其中操作区和售餐区107.48㎡,大厅就餐总面积145.48㎡,包房总面积(4间) 107.58㎡,食堂员工宿舍26.5㎡。

    (3)食堂配置:食堂为框架墙结构,内部铺设了防滑地砖,布置了厨具、灶具、排烟机、冷柜、消毒器具、设有公共卫生间,包房安装了吊顶和照明灯具,配备空调。

    (4)用途规定:承租后只能作为食堂所使用,不能作其它用途,也不能进行装修改造,可作室内涂装装饰。

    2、招标方式:公开邀请竞争性谈判招标。

    3、租赁报价:不得低于15万元。

    4、谈判时间:2019年3月25日上午10点,请按时间及地点准时到场,参加投标代表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个人投标。

    2、公司情况简介,包括公司构成情况、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及以往经营业绩(经营相似餐饮业经历)、公司资金实力。

    3、拟承租食堂的经营具体方案和管理制度。含日常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加工流程;设备维护方案等。

    三、谈判保证金的交纳及退还

    2019年03月14日招标单位发出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受邀参加本次谈判的餐饮公司,请于2019年03月25日10时前向招标单位开列的账户提交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后,供应商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否则餐饮公司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无效。未成交餐饮公司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餐饮公司的谈判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餐饮公司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餐饮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餐饮公司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

    4、餐饮公司与其他餐饮公司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1、餐饮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及附件必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格式。

    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3月25日10时,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用线下开启响应文件,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餐饮公司须在截止时间前至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当面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武汉市徐东大街45号中铁科技大厦211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3月25日10时

    3、届时请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规定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签到并提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4、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单位将另行书面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 祥    联系电话:13871389963

    邮箱:331334279@QQ.com

    汇款账户名称: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银行账号:   2011010195400000001